行业资讯 | 南昌市财政局将逐步取消协议供货,向电商采购转型

2019-07-10  by:蒋涵颖

2019年6月25日,南昌市财政局发布《关于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正式运行的通知》,明确指出将逐步取缔协议供货,协议供货向电商采购转型。

 

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市政府采购

网上商城正式运行的通知

 

市直各单位、相关供应商:

 

为了更规范、高效、便捷地进行政府采购,创新政府采购管理,实施“互联网+政府采购模式”,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,建设完成了“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”(简称“网上商城”),按照工作计划,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将于7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 

 

一、即将到期的协议供货项目。我市办公电子设备、耗材、空调协议供货商服务将于2019年6月30日到期,我局将不再组织新一期协议供应商库的招标活动。以上项目,采购人可自7月1日起,按照《2019年度南昌市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及限额标准》(详见附件)的规定,通过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进行采购。原协议供货商可按照自愿原则,根据已公布的《南昌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征集方案(查询地址:http://www.ncszfcg.gov.cn/article2018.cfm?id=DA637ACA-7CD3-0AD5-9BF8CA4C920C8DCF)申请入驻网上商城。

 

二、尚未到期的协议定点采购项目。我市办公用品、印刷服务等定点供应商服务期将于2019年12月31日到期。其中:办公消耗用品已纳入了2019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录,对于此类项目,采购人可自愿选择一种采购方式,即:可继续执行协议定点采购程序,或者通过网上商城进行采购。对于尚未纳入网上商城目录的项目,财政部门将根据实际情况,适时发布新的网上商城目录,或者继续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定点供应商库。采购人和相关供应商可查询南昌市政府采购网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获知相关信息。

 

三、关于网上商城的项目及限额标准。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和限额标准由各级财政部门制定,并实行动态管理。财政部门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,并结合当年省政府发布的市(县、区)级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,制定网上商城的目录及限额标准。一般情况,每年度公布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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